安徽天康签订2018年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》
4月30日,安徽天康集团总经理毛与集团工会会员代表签署2018年《企业工资集体协议》在
199会议上,集团党委委员、工会副主席于宣读了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》,介绍了集团与职工代表就协议内容进行的协商和讨论。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毛文认真听取了工会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,指出:多年来,作为一个非公有制企业,我们一直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不断解决困难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,加大对职工的关怀,规范各项工会工作的管理。《工资集体协商合同》的签订是企业民主管理和沟通协商的继续。要进一步树立“企业依靠员工发展,员工依靠企业生存”的理念,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为员工谋福利,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让广大员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。